网红的“胡言乱语”引发歌曲《年轮》版权之争, 原唱双方各自发文
- 2025-07-26 11:51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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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再争谁对谁错了。当一首唱了十年的歌,在两个小时内被双方的声明彻底“格式化”时,赢家就已经不存在了。《年轮》不是死于汪苏泷的“禁令”,也不是死于张碧晨的“告别”,它是死于我们这个行业根深蒂固的“癌症”。今天,我们不当判官,我们当一次解剖师,看看这具“尸体”里,到底藏着多少肮脏的秘密。
正文
让我们从那颗引爆摩天大楼的,小小的火星说起。
一个叫“旺仔小乔”的网红,在2025年的某个寻常夜晚,对着镜头,轻飘飘地为一桩陈年旧案下了定论。
“《年轮》的原唱,只有张碧晨。”
这句话被人从互联网的坟堆里刨了出来,成了点燃整片森林的火种。
多可笑,一场席卷3亿人的风暴,起源竟是一个千万级网红的“我不要你觉得,我要我觉得”。
这根本不是什么无心之失。
这是流量时代最精准的画像:话语权与责任感,严重脱钩。
7月23日,QQ音乐,这个庞大的音乐帝国,用一次“手滑”,为这场大火浇上了第一桶油。
它摘掉了张碧晨头上那顶戴了十年的“原唱”帽子。
虽然几个小时后又心虚地给戴了回去,还嘟囔着“技术调整”。
但所有人都看清了,国王的“新衣”,原来这么容易被扒下来。
平台的规则,就像一块橡皮泥,可以根据舆论的风向,随时捏造成任何形状。
网易云那边还坚持着“双人套餐”,这边QQ音乐已经上演了一出“单方面分手又复合”的戏码。
乱,才是这个行业唯一不变的规则。
真正的重头戏,发生在7月25日的凌晨,那是一个属于声明和证据的夜晚。
零点零五分,汪苏泷方,祭出了创作者的“尚方宝剑”。
依据《著作权法》第十条,他宣布收回授权。
翻译一下就是:游戏结束,清场了。这房子是我的,现在我不租了。
他的老板李思睿,更是亮出了一封2015年的古早邮件,白纸黑字写着:剧方要求,“男女双版本同步制作”。
这是在告诉所有人:我不是来抢功的,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从一开始就定好的事实。
两个小时后,凌晨两点十六分,张碧晨工作室的“檄文”也到了。
她们的回应,同样“有理有据”,甚至更加悲情。
第一,我比他早发15天,这是“先来后到”。
第二,剧里用的都是我的版本,这是“独家记忆”。
第三,他压根没在版权系统里登记自己是“演唱者”。
最后,她们搬出了“行业惯例”这尊大佛:谁第一个公开发行,谁就是原唱。
结尾那句“与《年轮》正式告别”,写满了委屈、不甘和决绝,像一个被“负心汉”赶出家门的“原配”。
多么精彩的对决!
一个手握“房产证”(词曲版权),一个手握“入住合同”和“邻里证明”(首发惯例和大众记忆)。
双方都觉得自己占尽了天理。
于是,舆论场,彻底沦为人间炼狱。
挺汪派,高举“尊重创作”的大旗,骂对方是赖着不走的“租客”。
挺张派,则用“十年青春”做盾牌,斥责对方是冷血无情的“资本家”。
法律博主下场科普“版权”和“原唱”是两码事,但没人听得进去。
中立的歌迷,心疼地看着一首好歌,就这么被双方的“正义”,活活撕成了碎片。
可你们骂了半天,有没有想过一个最根本的问题?
为什么一桩十年前就该在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的事,会拖到今天,需要用这种两败俱伤的方式来“厘清”?
这,才是《年轮》之死,给我们留下的,最血腥的教训。
这场闹剧,暴露出的,是整个音乐产业的系统性溃烂。
是那些模糊不清,为了“不得罪人”而和稀泥的OST合同。
是那些只顾眼前利益,以为“双版本”两头都能赚钱的短视策划。
是那些手握巨大分发权力,却连一个统一的“信息标注”都做不好的音乐平台。
更是那个允许一个网红的胡言乱语,就能绑架几亿人情绪的,畸形舆论生态。
张碧晨失去了一首代表作,很惨。
汪苏泷赢了权利,却可能输了部分人心,很亏。
而我们这些听众,从此再难在公开场合听到那个熟悉的女声版《年轮》,很遗憾。
看,在这场战争里,没有人是赢家。
唯一的“赢家”,或许是那些靠着这场骂战,赚得盆满钵满的流量本身。
《年轮》这面“多棱镜”,照出的,是每一个从业者的失职。
它像一剂“苦口良药”,灌进了我们这个病入膏肓的行业嘴里。
疼,就对了。
不疼,永远不会醒。
结语
当艺术必须用“告别”和“禁令”来捍卫或哀悼时,它早已沦为商业博弈的筹码。我们真正需要的,不是为某一方站队,而是推动建立一个权责明晰的行业新秩序。让创作者安心创作,让表演者放心歌唱,让好音乐,永远不必再经历如此不堪的“年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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